李峰律师亲办案例
擅自取消订单 当当网一审败诉
来源:李峰律师
发布时间:2012-03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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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【案情回放】2011年8月19日,当当网推出“好书好礼72小时抢购”活动,家住北京昌平区的钱女士,在活动开始的半小时内,先后提交了三个订单,购买了66册图书共计150元货款。当天,钱女士发现,自己的订单被当当网单方面取消,已经发货的订单也显示为交易未成功。
       钱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当当网履行网络购物合同,交付所购书籍并赔偿损失200元。2011年12月5日,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,判处当当网交付钱女士所购书籍。
       对于钱女士的诉讼请求,当当网认可其中两个订单合同成立。但经过工商管理机关调查,认定为人工将折扣标成标价,属于标价错误,合同造成重大误解应予以取消。
    法院审理认为,钱女士认为当当网交易条款里关于合同缔约的规定,已经发生变化,并且当当网未告知钱女士,因此,约定对钱女士不产生效力,当当网应当履行交付书籍的义务。对当当网以“重大误解”为由,缺乏事实和证据,不予支持。
律师称合同已经成立
        二审并未当庭宣判,双方继续就此案提供证据。其中原告方提供了与当当客服沟通订单的录音电话,客服介绍,原告的订单已经发出,而此信息为虚假信息。该证据表明合同已经成立,当当网是擅自取消订单。
      律师认为,根据当当网系统发布的”订单审核通过“表示,证明其已收到消费者按照其网站公布的价格达成合同成立意愿。合同内容的的主要条款已经具备: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、标的、数量、价款、履行期限和方式等。自当当网在系统中看到”订单审核通过”信息时,合同已经成立。至于当当网单方面提供的有关合同成立的声明,是当当网在发生一系列价格乌龙事件后,强加给消费者的不平等条款,不应予以采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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